2022-03-30
团闽委联〔2022〕 号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青年联合会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青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青联,省教育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福建金融团工委,各省级青年社团,各福建驻外团工委:
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青春力量,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按照高于1.2:1的比例,对全省推报的候选人(集体)进行统筹评选。
(一)“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50个,设青年创业团队、青年科研团队、青年卫士团队、青年志愿服务团队、青年乡村振兴团队及其他综合类团队等6个类别。
(二)“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00名,设青年农民、青年技能人才、青年科教人才、青年法务工作者、青年金融商务工作者、青年经济工作者、青年台胞及港澳人才、青年海外华侨人士、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青年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骨干、青年文体工作者、青年新闻工作者、青年医药卫生工作者及其他综合类等14个类别。
标兵由专家评审产生,类别可根据评选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
3.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4.集体或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须是以该集体成员为主体的单位)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或其他地厅级(含)以上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类。
(二)“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的评选条件
1.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2008年4月30日出生)的在闽或闽籍青年,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3.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服务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地厅级(含)以上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类;
5.“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中,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比例不超过5%,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控制,主要倾向于基层一线,需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救援、脱贫攻坚、援疆援藏、下派驻村等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贡献。
在以上申报人选之外,对2021年在关系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英勇牺牲的团员、团干部,符合个人申报条件第1-4条标准的,可申请追授“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此类不占分配名额。
(四)台港澳青年(集体)
鼓励优秀台港澳青年(集体)申报。鉴于台港澳青年(集体)在获得荣誉方面受限,特放宽“获得荣誉”条件,即台港澳青年符合个人申报条件第1-3条标准、台港澳青年集体符合集体申报条件第1-3条标准,且入选“百人计划”或获得其他县处级(含)以上荣誉。此类不占分配名额。
上述奖项不对同一集体或个人重复授予,已获得该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团省委、省青联联合成立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推报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地本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应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适当向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之大者”“国之重者”领域的基层一线倾斜。
2.加强申报把关。坚持严实标准,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意见,严格审核有关档案资料(非公企业需由工商部门提供非公评价)。各推报单位先将汇总名单报本级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审核无误后再由各推报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申报人选(集体)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关于宣传深化。待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结果公布后,各级团组织和青联组织应当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广泛宣传报道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鲜活、深入基层的事迹分享活动,营造崇尚标杆、学习标杆、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
直属高校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团工委和团省委学校部负责统筹;直属企业申报工作由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负责统筹;省国资委所辖企业的申报工作由省国资委团工委负责统筹;政法系统和消防救援系统的申报工作由省直机关团工委负责统筹;驻外团工委、行业团委的申报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其中行业团委的申报工作按照地域或隶属关系从各推报单位申报;省级主要青年社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和快递小哥等新兴青年群体以及台港澳青年(集体)申报工作由团省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分配,并按照地域或隶属关系从各推报单位申报。
请推报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汇总表、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公示无异议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推报人选1张白底彩色证件照和2-3张工作照,推报集体2-3张相关工作照(格式为JPG,不小于500K)等材料的电子版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有关评选未尽事宜,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杨木群、黄 蕾
联系电话:0591-87533637,87533386(传真)
电子邮箱:fjqnwsjz@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302室团省委组织部,邮编350001
附件:1.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推报单位名额分配表
3.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
体)汇总表
4.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5.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青年联合会
2022年3月 日
附件1
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肖华鑫 团省委书记
副组长:李 腾 团省委副书记
邵明松 团省委副书记
成 员:陈文伟 团省委常委、青年发展部部长
石智勇 团省委常委、少年部部长
刘珠明 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阿峰 团省委组织部部长
陈建新 团省委统战部部长
周 睿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蔡强宏 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叶 芳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
李林澍 团省委办公室主任
侯培坤 团省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阿峰(兼)
副主任:陈建新(兼)、蔡强宏(兼)
附件2
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推报单位
名额分配表
项目 单位 | 集体 | 个人 |
福州市 | 5 | 12 |
厦门市 | 3 | 7 |
漳州市 | 4 | 8 |
泉州市 | 5 | 12 |
三明市 | 3 | 6 |
莆田市 | 3 | 6 |
南平市 | 3 | 6 |
龙岩市 | 3 | 6 |
宁德市 | 3 | 6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1 | 1 |
省直机关团工委(含政法、消防救援) | 9 | 16 |
省教育团工委 | 6 | 13 |
省国资委团工委 | 4 | 7 |
省直属企业团委 | 2 | 4 |
福建金融团工委 | 2 | 3 |
驻外团工委、行业团委 | 2 | 3 |
省级主要青年社团、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 | 2 | 4 |
注:各推报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择优推报台港澳闽籍优秀青年。
附件3
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
(集体)汇总表
推报单位(盖章): 申报负责人: 手机:
序号 | 类别 | 被提名 人选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最高 学历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担任社会职务 | 所获 荣誉 | 主要事迹(此项必填,300字以内) | 联系 手机 | 邮箱 | 备注 (港澳台青年需备注证件号) | |||
1 | 1.…… 2.…… | |||||||||||||||||
2 | ||||||||||||||||||
序号 | 类别 | 被提名集体名称 | 集体人数 | 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政治面貌 | 团员数 | 35周岁以下青年数及占百分比 | 35周岁以下党员数 | 所获 荣誉 | 主要事迹(此项必填,300字以内) | 联系 手机 | 邮箱 | 备注 (港澳台集体需备注) | |||||
1 | 1.…… 2.…… | |||||||||||||||||
2 |
说明:1.提名人选类别为青年农民、青年技能人才、青年科教人才、青年法务工作者、青年金融商务工作者、青年经济工作者、青年台胞及港澳人才、青年海外华侨人士、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青年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骨干、青年文体工作者、青年新闻工作者、青年医药卫生工作者及其他综合类等14个类别,“向上向善好青年”同时在类别栏注明。
2.提名集体类别为青年创业团队、青年科研团队、青年卫士团队、青年志愿服务团队、青年乡村振兴团队、其他综合类团队等。
3.“所获荣誉”填报格式:×年×月被×评为×。荣誉要求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4.请用EXCEL格式上报,本表所有项目内容不允许留空。
附件4
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申报集体名称 | |||||||
申报类别 | |||||||
集体人数 | 团员数 | ||||||
35岁以下青年数 及(所占比例) | 35岁以下党员数 | ||||||
负责人姓名 | 政治面貌 | 联系手机 | |||||
团组织 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手机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曾获 表彰 奖励 情况 | (只填写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 ||||||
主 要 事 迹 | (此栏必须填写,300字以内,另附1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 ||||||
市场 监管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 应急 管理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 ||||
环保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仅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统战 部门 意见 | (适用于集体负责人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 (盖章) 年 月 日 | ||||||
推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1.申报类别为青年创业团队、青年科研团队、青年卫士团队、青年志愿服务
团队、青年乡村振兴团队及其他综合类团队等。
2.集体负责人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
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意见。附件5
第十九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姓
性 别 | 一寸 免冠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
申报类别 | |||||||||
联系电话(手机) | 邮箱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 (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 ||||||||
曾获表彰奖励情况 | (只填写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 ||||||||
担任 社会 职务 | (只填写担任市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团组织领导职务情况) | ||||||||
主 要 事 迹 | (此栏必须填写,300字以内,另附1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 ||||||||
市场 监管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 源社会 保障部 门意见 |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应急 管理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环保 部门 意见 | (仅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统战 部门 意见 | (适用“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 (盖章) 年 月 日 | ||||||||
推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评选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1.申报类别为青年农民、青年技能人才、青年科教人才、青年法务工作者、青年金
融商务工作者、青年经济工作者、青年台胞及港澳人才、青年海外华侨人士、青
年社会科学工作者、青年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骨干、青年文体工作者、青年新闻
工作者、青年医药卫生工作者及其他综合类等。
2.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
部门出具意见。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22年3月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