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奖学金、校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班级及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校优良学风班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0月13日—10月15日,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人文学院学工办涂槟参老师处,电话:22863131,电子邮箱:1638461460@qq.com。
附件1:人文学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推荐名单.pdf
附件2:人文学院2020-2021学年先进个人推荐学生名单.pdf
人文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