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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设置的通知

2020-10-03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理顺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推动团的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进一步规范、调整基层团组织设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

(一)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基层团总支,本科生以年级为单位设立基层团总支。一般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团支部,研究生一般以专业为单位建立团支部,条件成熟的可以探索在社团建立团支部。

(二)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 》《福建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福建工程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团的总支部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其中设教师书记1人,师生副书记2-3人,其余为学生委员,委员中应明确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人,其他可设置实践委员、权益委员等。团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 人,可根据专业、人数等实际情况酌情设置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科技创新委员、实践委员和权益委员等(可兼任)。

(三)落实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行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宣传委员可兼任班委会易班委员,科技创新委员可兼任班委会学习委员,实践委员可兼任班委会文体委员、权益委员可兼任班委会生劳委员等。

二、工作安排

各学院团委要于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本院基层团组织规范化设置,并将《团总支(团支部)信息统计表》发送校团委邮箱tw@fjut.edu.cn。

三、工作要求

规范、调整基层团组织设置是我校深化共青团改革、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动向学院党委请示汇报,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基本职责

      2.《团总支(团支部)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3日

附件1

 

团总支团支部委员会基本职责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青年大学习”“四进四信”、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3.做好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和“智慧团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4.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成长发展。认真执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5.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团员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6.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等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附件2

 

团总支(团支部)信息汇总表

学院:

序号

年级/专业班级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备注:
    1.职务可填写团总支(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实践委员、权益委员、科技创新委员等;
    2.各团总支、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委员会的职位设置数(不超过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