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430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2018年现有团支部及团员数量收缴,学生团员每月按0.2元。
2.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落实到位,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 。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将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各学院截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将实收团费的40%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上交上级团组织。
账号:6236 6819 3000 6761 39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同安城东支行
联 系 人:周玉、黄晓鹭联系电话:18250198861
校团委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