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文件
闽工院〔2018〕教56号
关于2018年本科毕业实践环节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17〕教162号)要求,请各学院组织对2018届本科毕业实践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查阅材料: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情况、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展示情况、课题更新情况、初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中期自查(或中期答辩)情况、组织情况(含组织机构、课题遴选情况、组织学生选择课题情况等);毕业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过程检查和实习成果;重点检查过程管理材料,教师批阅指导情况、教研室会议记录等。
2.学生座谈:随机抽查部分学生座谈,参与座谈的学生需携带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含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等已完成的材料),通过与学生交流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室、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场所中完成情况、课题工作量及进展情况、教师指导及批阅情况、过程管理和监控措施等。
二、检查安排
1.各学院自查阶段: 5月8日- 5月14日。各学院要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体现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保障措施和过程管理监控措施。
2.学校抽查阶段:
学校聘请三位专家,其中至少一位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检查,检查时间初定于5月15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检查反馈
教务处根据专家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排序通报, 学院针对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
附件:
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中期检查表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