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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人文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2018-05-09

关于举办人文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讲课质量和教学水平,我院经研究,定于20185月举办首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且来校担任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2.独立承担过一门课程的教学,且本学期有主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3.近两个学期学生评教成绩都达到优良(90分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推荐要求

1.各教研室要做好符合条件的自愿报名、推荐工作,举办教研室初赛,确定推荐人选,推荐1-2名教师参加学院决赛。请各教研室于516日(第11周星期三)把各教研室推荐人选报送给院教学办林玲。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初定第12周周三(523日)下午,比赛地点:英语类讲课比赛(博雅2#303),非英语类讲课比赛(博雅2#402),具体安排事宜待通知。

四、比赛有关事项

1.参赛教师自选讲课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2.讲课时间为20分钟,±2分钟内不扣分,超出此范围,每分钟扣总分0.5分。工作人员于每位教师讲授结束前2分钟及时间到点时各提醒一次。因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延时,不予扣分。

3.评分标准

1)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目的明确(3分);

2)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教态自然得体,语言清晰、准确、生动(3分);

3)教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感染力强(2分);

4)多媒体技术应用得当,板书、图表工整美观(2分)。

4.评委由校、院二级教学督导组和教学委员会等教师组成,根据评分标准公平、公正评分。计分采用10分制,计算平均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观摩教师作为大众评委,赛前分发评分表,现场对参赛教师表现打分,评分表作为比赛结果的参考依据。

五、奖项设置

1.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若干名。



福建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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