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1 浏览次数:149
校本部各学院:
“民建-汉生”助学金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福建省直工委会副主委、民建省直企业家一支部主委、东盈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卫东先生秉承父亲的心愿,以父亲名字“汉生”命名设立的助学金,用以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黄卫东先生设立该助学金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民建—汉生”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主题:“民建-汉生”助学金
二、资助金额:10万元/年,5000元/生·年
三、资助人数:20人/年
四、申请人的条件
㈠申请助学金学生的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⑴福建工程学院校本部(不含合作办学)在校就读的2016级本科生;
⑵持有家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孤儿或单亲贫困生;
⑵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⑶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农村低保户家庭的贫困生;
⑷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㈡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助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五、申请审批和助学金发放程序:
㈠推荐名额分配:各学院具体名额见附件1;
㈡各学院向学生宣讲本资助项目,及申请条件和程序;
㈢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民建-汉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㈣各学院根据申请资格条件,对申请学生予以审核,等额推荐申请者,填写“民建-汉生”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
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实学院报送的推荐者情况,报黄卫东先生及民建省直一支部审核同意,确立最后受助人;
㈥召开资助仪式,向每位受助学子颁发助学金;
㈦受助学生与民建省直一支部企业家一对一结对子帮扶交流。
各学院应于10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应电子文档发邮件至zizhu@fjut.edu.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学院“民建—汉生”助学金材料”。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中午12:00(以邮箱实际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未报送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届时不再电话催收,请校本部各学院抓紧时间处理。
附件:
1、“民建—汉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民建-汉生”助学金申请表
3、“民建-汉生”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
民建省直一支部
福建工程学院党委统战部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福建工程学院民建支部
2016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