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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人文学院调整学生党支部的批复

2014-10-27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闽工院委〔2014〕组45

 

 

 

        关于同意人文学院调整学生党支部的批复                     

人文学院党总支:

    关于调整学生党支部设置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你院学生党支部的设置方案,分别是:2011级视觉传达专业学生党支部、2011级新闻专业学生党支部、2011级广告专业学生第一党支部、2011级广告专业学生第二党支部、2011级汉语言专业学生党支部、英语1101班级党支部、英语1102班级党支部、英语1103班级党支部、英语1104班级党支部、2014级学生党支部。

请你们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党支部实际情况,按照选举程序做好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的选举和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特此批复。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1027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0月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