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4 浏览次数:185
|                日 期  |                              星期  |                              时  间  |                              地  点  |                              会  议  内  容  |                              主持人  |                              参  加  人  员  |           
|                5  |                              一  |                                   |                              |                              |                              |                              |           
|                6  |                              二  |                              下午 14:00-17:00  |                              行政楼学术报告厅  |                              福建工程学院科研 工作会议  |                              王晓东  |                              校领导,科研处、校办、研究生处(学科办)、人事处、发展规划办、计财处、资产处、后勤处、产学研办、纪委办(监审处)、宣传部、团委等负责人;各院(系、部)院长(主任)、分管科研院长(主任)和科研秘书;在研课题(校级及以上横纵向项目)的负责人  |           
|                7  |                              三  |                              |                              |                              |                              |                              |           
|                8  |                              四  |                              上午 9:00-11:00  |                              第五会议室  |                              期末教学工作会议  |                              童  昕  |                              童副校长,学工处、人事处、团委、现教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部)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校级实践中心主任  |           
|                全天  |                              学术报告厅  |                              辅导员、班导师工作培训  |                              何代钦  |                              各院系学工干部、班导师及学工部全体人员  |           ||
|                下午 14:30-16:30  |                              第五会议室  |                              福建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闽台合作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                              张建勋  |                              张副校长、童副校长,学工部、教务处、高教研究中心、港澳台办、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机械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土木学院、建筑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交通运输系、数理系、思政部、体育部等院(系、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12位专业负责人、海峡工学院相关人员  |           ||
|                9  |                              五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