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0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07〕15号
关于评选表彰2006-2007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工会小组、
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和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总结典型经验,探讨交流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促进学校工会和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校工会决定开展评选表彰我校2006-2007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工会小组、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和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活动。为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部门工会(分会)、工会小组、校在职在岗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凡在党政工共建家领导小组组织的基层单位共建家评比验收前六名的基层单位,其工会组织可直接入选为先进基层工会。
2、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办法由各单位自定。
3、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的评选,凡在今年申报共建家评比且经验收被评为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可推荐一名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党政班子成员)。
4、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的评选参照《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评选办法》(闽工院工〔2003〕09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工会:今年党政工共建家评比验收前六名单位入选。
2、先进工会小组:按基层工会小组数20%推荐评选。
3、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按工会会员数10%推荐评选。
4、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各“先进教工之家”单位可推荐一名领导班子成员。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根据名额分配,由部门工会评选。各单位在推荐评选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坚持以先进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为条件,以确保受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2、各部门工会推荐评选结果应征求同级党政的意见,并在本单位系(处)务公开栏和部门网页公示。
3、各基层工会组织评选后,填写好《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基层工会登记表》《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工会小组(支会)登记表》、《福建工程学院支持工会工作的好领导登记表》、《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登记表》和《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情况一览表》,于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2007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适时进行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
附件:
1、《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基层工会登记表》
2、《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工会小组登记表》
3、《支持工会工作的好 领导登记表》
4、《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登记表》
5、《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情况一览表》
抄 送: 黄发良副书记 党办 存档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