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4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闽工院委校[2007]2号)文件精神,为配合学校党校举办好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教学效果,达到培训目的,现结合本系具体实际,将本期培训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使其更全面系统地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学习和教育,使他们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刻苦锻炼,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培训对象
凡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并被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支部推荐、党总支审核和学校党校批准,可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三、培训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依据,以党课辅导教材为主要内容,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主要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讲话以及党的光荣传统、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当前形势有关教育内容等。教学以授课为主,结合自学、观看专题录像、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小组讨论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力求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计划于4月4日开学,4月28日结束,共计40学时。培训主要利用课余和业余时间进行,并注意做到四个结合:课堂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系统授课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课程安排见附件。
五、几点要求
1、望各党支部认真抓好落实,协助总支做好培训工作,以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以党支部为单位设若干学习小组,每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
3、各小组组长协助做好培训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小组学员的考勤和组织学习讨论、参观学习和社会实践等事宜,做好本小组学习讨论的记录,完成小组培训总结一篇。每小组培训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参观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
4、每位学员应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听讲,注意笔记,主动交流。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核不及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1)违反培训班纪律者(无特殊理由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活动的);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发展对象培训登记审查不合格者;
(3)学员在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及各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或受到其他各种纪律处分者;
(4)未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
(5)其他影响发展的原因。
望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协助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