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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文化传播系总支部委员会党校管理规定

2008-09-20

 

闽工院委〔2008〕文党22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文化传播系

总支部委员会党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与基础理论研究,努力适应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需要,不断推进我系党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校党校有关规定,现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指导原则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探索系党校的教育和管理模式,对党校学员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学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努力培养合格的共产党员。

2、系党校是党总支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阵地,是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宗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要求,为党源源不断地输送合格的后备力量。

3、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配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向系党总支提出有关情况的建议,为系党建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管理模式

1、系党校受系党总支的领导,并在校党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系党总支书记兼任系党校校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党校副校长。

2、系党校在校党校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并指导学生党支部定期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加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3、系党校日常工作由党总支办公室负责管理,学生各党支部的有关负责人共同参与完成。系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党校有关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培训计划的指导,各学生党支部负责落实和具体组织培训工作。

4、各年级辅导员是年级党建理论与政治理论教育负责人,应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相应理论学习小组,做好党的基础知识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系党校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凡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未满一年,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推荐,均可参加系党校培训。

2、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依据,以党课辅导教材为主要内容,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主要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和作风以及当前形势有关教育内容等。教学以授课为主,结合自学、观看专题录相、参观学习、社会实践、小组讨论、撰写体会、交流等多种方式,力求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3、培训方式培训主要利用课余和业余时间进行,培训应做到四个结合:课堂授课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讨论相结合,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培训班将聘请校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系部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两课教师担任培训教学任务。

学生各党支部根据所在支部积极分子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将培训内容和培训名单报系党总支审核后组织安排培训。原则上要求各支部一个学期应安排一期培训班。上半年培训工作于4月底完成,下半年培训工作于11月底完成。

4、培训管理各党支部应注意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培训班开学式和结业式及培训班日常事务,具体做好培训班报名、授课安排、考勤管理、小组讨论、参观学习和组织考试、试卷批改等有关工作。系党总支根据培训班学员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5、成绩计算。党校结业综合成绩包含两个部分:平时作业(包括听课笔记、出勤、讨论、劳动、社会实践、自学成绩)占50%;结业考试占50%。

四、纪律要求

凡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应注意遵守各项纪律:

1、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积极思考,踊跃发言。不随意讲话、讨论,不看闲杂书籍,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有团结协作和助人为乐精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关心国内外大事,自觉完成规定的自学教材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时势政策修养,提高鉴别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4、培训班临时班委会成员应以身作则,协助班主任组织和带动学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好考勤、分组讨论、课外活动、小组鉴定等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培训资格,或认定为考核不及格,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1)凡旷课或请假次数达2次及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2)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其培训资格;

(3)不参加学习培训活动,不按时完成和上交作业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在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及各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或受到其他各种纪律处分者,不予结业;

(5)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6)其他影响发展的原因。

本管理规定由系党总支办公室解释。

 

 

 

 

 

 

文化传播系党总支

2008910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校培训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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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各党支部

  送:校党委组织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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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文化传播系总支部委员会      20089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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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