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教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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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调课、停课、代课程序

2013-09-12

1、   教师提前三天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2、   依次交教研室主任、开课所在系(部)领导、专业所在系领导签字同意
3、   交专业所在系和开课所在系各一份
4、   专业所在系通知学生、开课所在系通知任课教师 
5、  系(部)每两周汇总后报教务科